深圳种花补贴申请最新消息
【目前各区实施细则还未发布】
《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其中,窗阳台绿化也被纳入奖励范围中。
窗阳台绿化是指根据窗阳台大小、功能,采用悬垂式、藤棚式、花架式、附壁式、花槽式等方式实施立体绿化。
窗阳台绿化按载体绿化实际面积的20%折算配套绿化用地面积。
经费补贴分为建设资金、养护资金两类。立体绿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在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可以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经费补贴;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超1年,不再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已享受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建设补贴范围,只可享受养护经费补贴。
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建设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
(一)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
(二)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
(三)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
(四)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
立体绿化养护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
按照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立体绿化养护适用指标的50%进行补贴。
立体绿化项目的投资主体依程序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费补贴。
建设经费补贴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主体身份及产权材料;
(二)建设方案及安全评价资料;
(三)设计施工及竣工资料;
(四)造价结算材料。
养护经费补贴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委托管养材料;
(二)管养台账及工作照片;
(三)管养现场成效照片。
立体绿化经费补贴奖励实施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实施办法及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补贴标准、审批权限及操作细则、补贴公示制度及监督考核要求等。
政策全文:http://bsy.sz.bendibao.com/bsyDetail/643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