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综合改革授权事项要素市场化配置规定- 深一网

  要素市场化配置

  1、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

  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2、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及监管机制

  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逐步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3、开展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试点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重点做好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闲置工业用地的处置工作,可以采取提供交易鉴证、预告登记等方式,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保障交易安全。未经批准,工业用途不得改变。

  

  图源:摄图网(500519214)

  4、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

  允许修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经济特区法规,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5、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

  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6、推出深市股指期货

  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票股指期货产品体系。

  7、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

  完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强化创新企业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图源:摄图网(500115434)

  8、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

  推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实行统一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字样,登记注册后限期备案,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产品登记备案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准入、募资、退出等环节便利化程度。建立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私募基金托管制度,加强账户行为监管,解决影响出资人权益保护的障碍和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借鉴可变资本公司等先进经验,试点探索私募基金新形态,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9、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1)完善创业投资发展的法治环境,鼓励深圳制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和市场化退出渠道,推动创业投资双向开放,营造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生态环境。

  (2)规范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要求,创业投资企业商事登记注册后限期完成备案。健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和行业发展等部门对创业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

  (3)支持深圳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

  

  图源:摄图网(500116692)

  10、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1)在交通、水利、物流仓储、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2)探索国有企业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有效方式和路径。

  11、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交易、转移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基础功能,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优化科技成果信息管理、检索和分析。

  12、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

  (1)安全有序放开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放开增值电信业务,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赋予深圳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权限。

  (2)支持深圳在本地运营商建立预警、监测、分析、处置平台。

  

  图源:摄图网(500117362)

  13、推进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14、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1)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推行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

  (2)支持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探索与企业市场地位和业绩贡献相匹配、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增量业绩决定增量激励的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