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秀馨苑和信达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认租名单公示- 深一网

  一、合格认租名单

  (一)安居秀馨苑

  提交安居秀馨苑公共住房项目认租申请的有371户认租家庭、35家认租企(事)业单位。经核查,本次安居秀馨苑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323户(详见附件1);合格认租企(事)业单位35家(详见附件3)。

  附件1:安居秀馨苑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名单.xlsx

  附件3:安居秀馨苑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企(事)业单位名单.xlsx

  (二)信达泰禾·金尊府

  提交信达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项目认租申请的有719户认租家庭、53家认租企(事)业单位。经核查,本次信达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649户(详见附件2);合格认租企(事)业单位53家(详见附件4)。

  附件2:信达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名单.xlsx

  附件4:信达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项目合格认租企(事)业单位名单.xlsx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三、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家庭、认租企(事)业单位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五、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供职单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有效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有效人口数。

  (五)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认租项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申请。

  (六)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认租家庭、认租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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