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期护理险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待遇- 深一网

  参保范围

  全市职工和18岁以上的居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

  深圳此次立法,在其基础上,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除用人单位职工外,进一步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让更多人群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

  缴费比例

  《条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即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折合约10.6元/月。

  同时,还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保险待遇

  因疾病、伤残,或年老后身体机能丧失,而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的参保人,都可以获得相应保障待遇。

  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参保人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年限等确定。照护评定等级确定后,失能老年人即可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照护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市医疗保障、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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