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光明公租房选房名单公示(附选房时间)- 深一网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2540户。经过复核,终审合格家庭调整为2510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1094位的1094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095~2188位的1904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2189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

  附件1: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入围选房名单及排位.xlsx

  附件2: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候补选房名单及排位.xlsx

  附件3: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递补选房名单及排位.xlsx

  其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选房;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进行优先选房(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根据《配租通告》,对未纳入初审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申请人,在初审公示期间可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材料并附相关证明,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本次终榜中一并公布。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2188位)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房源选完即止。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2188位)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认租家庭(排名2189位及以后)按照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周六)。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东侧、华夏路南侧和润家园8栋1楼13号铺)。因选房场地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三)选房及签约方式

  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小区内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并且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5)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委托非共同申请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具体选房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6。

  四、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缴费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租赁保证金缴纳可通过手机网银转账到约定的指定账户或自行前往指定银行柜台缴纳。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369863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B区1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696009,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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