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南山公租房选房名单公布 认租家庭16191户- 深一网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6191户。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 1~1482位的1482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483~2964位的1482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965~16191位的13227户为递补认租家庭。
具体名单及排位
信义领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信义领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信义领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四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xlsx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1.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含周六周日),房源选完即止。
2.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认租家庭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南山区博物馆东门选房区。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博物馆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5,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
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入住手续将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含周六周日)在各小区现场办理,办理入住前请提前预约,冠铭花园预约电话26924658、京基御领公馆预约电话86068885、前海铂寓预约电话26923764。
信义领御入住手续预计将于2021年2月在信义领御小区现场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6493118、26493508(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60132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人数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合格认租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建筑面积的住房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选房意向小区为信义领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其中之一的,可选四个小区对应标准的房源。不认租非意向小区的对应标准的房源不计入弃选次数。
合格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计入弃选次数。
(五)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信义领御、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前海铂寓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房源被选定之日,有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该住房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六)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建局信息公开页面查看。网址为:
(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
(七)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十一)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十二)因认租人数众多,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认租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建局信息公开页面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