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龙岗公租房选房指引 附选房名单- 深一网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5494户,经复核,最终合格家庭5444户。现根据《配租通告》,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和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即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809位的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810~1618位的为候补认租家庭,排名在1619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

  初审结果公示期间,我局对提交复核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的33户家庭进行了复核(名单详见附件6)。其中,未纳入初审合格公示名单,经复核符合认租条件的家庭共19户;已纳入初审合格公示名单的家庭中,信息修正的家庭共14户。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的家庭共52户。初审公示结束后,经我局复核不再符合认租条件的家庭共17户。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如有剩余房源,我局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另行通知递补入围认租家庭按选房排位顺序进行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因受疫情影响及选房现场场地有限,为避免交叉感染,每户家庭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同时,请各家庭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

  (二)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5。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本批次项目均为2021年2月交付(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三)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选房期间,每天23时前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法律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7。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xlsx

  附件3: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合格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xlsx

  附件4: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入围及候补入围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5: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所需资料及服务指引.doc

  附件6:2020年度龙岗区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公示期间复议家庭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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