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上半年征兵报名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深一网

  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征兵报名指南

  一、时间安排

  男青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登录“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

  女青年:2021年1月10日至2月15日18时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等工作将于2021年2月中旬压茬展开。

  新兵批准入伍时间:

  2021年3月1日

  二、征集对象

  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应征地要求

  户籍不在广东省,但经常居住地在我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我省经常居住地应征。

  户籍在广东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应征。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

  四、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为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

  五、身体条件要求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身高/体重< kg2>)。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详细体检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阅。

  六、男青年应征程序

  登记报名: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高校征兵工作站或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参加目测体检和政治初步考核。

  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县级征兵办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

  役前教育:县级征兵办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周左右的役前教育训练,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并完成役前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青年和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七、女青年应征程序

  报名:从2021年1月10日至2月15日18时,女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初选: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信网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对象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其它程序:各地级以上市征兵办公室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花名册,组织体检政考、综合素质考评、审批定兵,全程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监督。

  八、优惠政策

  家庭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大学生学费资助: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2018至2020年,我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役满2年的,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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