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老人证!满60岁即可享八项优待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决定扩大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范围——凡在我市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包含港澳台老年人),而且无需办理“老人证”,直接凭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可享受敬老优惠待遇,包括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等。
本次敬老优惠待遇共有八项内容,包括:
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免费进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
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其中收费项目应面向老年人设立免费或优惠的时段和区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遵从经营场所对参加人员的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
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
积极引导律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对老年人实行优惠;
优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优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