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参保已开始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将于5月1日正式启动!参保缴费时间段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2015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2 保障范围广
现重疾补充保险药品目录共13种药,部分纳入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仍可按重疾险待遇报销。
1 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2 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参保标准:30元/人/医保年度
参保时间: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保障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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